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问题整改,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
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了两批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46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录入手工监测数据、运维台账记录不详实等194个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宣传普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维规范等专业知识。后续采取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服务指导等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全市共安装运行自动监测设备企业45家,点位69个,其中涉水点位25个、涉气点位44个。全市25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传输有效率达到97.77%,其中17家企业为排气筒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完善排污单位基本管理信息和排污单位环保责任人基础数据企业共41家。
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抽查核查、邀请专家协助执法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